招聘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00
招聘地点:就业指导和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原招就处招聘大厅)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是一支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的纪律部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设有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和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具有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人员保障机制和荣誉体系,在家属随调和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其中,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负责调度指挥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
2018年10月14日,原为现役编制、纳入武警序列的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又称“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成建制转制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组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12月25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正式挂牌,总队下辖22个支队(含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6个大队(含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成都支队特勤大队、成都支队重型工程机械大队)、203个消防救援站(含21个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
二、招录计划(45人)
(一)2022年大学应届毕业生(男性)33名。招录专业类为: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土木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安技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体育学类、心理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经济学类等。
(二)2022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女性)3名。招录专业类为: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土木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安技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体育学类、心理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
(三)具有消防救援实战化经验大学生消防员(男性)5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现职消防员4名,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现职消防员1名。招录专业不限。
(四)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男性)4名。招录专业不限。
三、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各类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驻地阿坝州、甘孜州的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定向招录职位,学历已放宽至大学专科,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录用后须在该二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单位工作至少5年。
4、02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录取时规定学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还需取得相应报到证。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20、2021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可取得相应的报到证),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6、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二)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实战经验。具体为:(1)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现职消防员,应当入职满2年(截至2021年10月),并在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2)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现职消防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应当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三)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
2、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且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科学历的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各类报考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2、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或指定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同一院校颁发);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6、具有服现役经历的须服役期满。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2、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
3、学习、工作经历难以组织开展考察的(如有非公派6个月以上国境外旅居史等)。
(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烈士子女;2、具有服现役经历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笔试
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具体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2)。
(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录用方向,按照规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1:5),确定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选拔环节。其中大学生消防员面试人员参加业务技能测评、不参加体能测评。
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业务技能测评执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业务技能考核项目及分值》优秀消防员标准,满分150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
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报考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考察、公示及备案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根据录用类别和录用方向,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其中:
1、大学应届毕业生、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大学生消防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业务技能测评成绩15%。
笔试、面试、业务技能测评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拟录用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公示及备案:
1、组织考察。大学应届毕业生考生、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大学生消防员考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学生消防员考生分别组织考察。
2、公示及备案。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备案手续。
(四)任职培训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实际情况和职业特点,大学应届毕业生、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录用对象进行为期1年的任职培训,其中集中培训、岗前锻炼各6个月;大学生消防员录用对象进行为期6个月的任职培训。任职培训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实施。
任职培训开始3个月内开展体格复检、政治复核、档案复审。培训结束前,对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复检复核复审不合格,或者培训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心理素质等原因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新任职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大队级(含)以下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在消防救援站岗位工作时限不少于3年(女性除外)。
五、报名方式
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2)考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填写信息须真实、完整,信息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政治复核期间将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其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考察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三)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干部招录联系电话:028-63003175(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电子邮箱:770217896@qq、com。上述电话负责接受拟报考四川省消防救援队伍的考生咨询,只对相关政策和填报要求作出解释说明。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一律依据考生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中填写的报名信息为准。
注:未尽事宜,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度招录干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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