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4-02 来源:
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即将来临,学校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4月6日。为使全校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学生人生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希望各二级学院、各班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学生的常规管理,树立良好学风。
二、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纪律教育。教育的重点为:
1.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的注意事项,要使学生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乘车规则,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安全用电及防火知识;
3.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能正确处理各种情况、矛盾和挫折;
5.提高回避危险的意识,知道避险应急的方式;
6.假期中个人财产的保管;
7.坚决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严禁赌博、酗酒等和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行为;8.提倡健康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的搭配和卫生;
9.再次向学生重申传销的危害性,提醒学生注意防骗、防盗。结合本院、班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及纪律教育,使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普遍有所提高;
10.严禁学生下河游泳。
三、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手机畅通,如果有突发事件,要能保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四、严格请假制度,凡不假离校和未按时返校者,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各学生团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使学生过一个祥和的清明节。
六、各班在2015年4月6日晚7:00点名,点名后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当晚8:30前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学生处黄平。
学 生 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