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励志前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号)、《内江师范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办法(修订)》(内师学字〔2017〕1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不含成教生)。
二、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其他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1.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业成绩优秀,一直表现突出,各科(包括考查和考试科目)无补考。
2.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在毕业就业中表现好。
3.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行为量化测评办法》,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前三学年度(本科生)学生行为量化分的平均数应为所在班级的前10%以内(若因特殊情况,可逐步扩大至15%)。专升本学生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量化成绩。符合条件同学以测评表总分平均分从高到低选出(附件3)。
4.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或者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1.校级优秀毕业生前三学年度(本科生)或前二学年度(专科生)学生行为量化分的平均数应为所在班级的前30%以内。
2.本科学生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或者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专科学生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或者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
(六)下述情况的同学不得评选:
1.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者;
2.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3.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4.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三、评选办法
(一)各班级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保证质量。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要张榜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三)各班级择优推荐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学校审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参评学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系统荣誉称号栏进行申报。经各班级审核通过的学生下载相应的表格一式两份打印。各班级分别在10月24日上午10:20前和下午4:00前将各班级推选出的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报学工办吴畏老师处。上报时需交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见附件说明):
1.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1页单面打印,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保存)。
2.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1页单面打印,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由学院保存);
《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领导签字、加盖行政公章)。
(五)对被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如发现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就业政策行为的,学院将书面报告学生工作处,经学校研究后,对其称号予以撤消,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奖励办法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分别由省教育厅和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毕业就业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附件: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2.内江师范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综合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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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附件1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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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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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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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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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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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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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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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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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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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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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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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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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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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制表
注:1.此表一式二份,报省教育厅审批后返回学校,一份学校留存,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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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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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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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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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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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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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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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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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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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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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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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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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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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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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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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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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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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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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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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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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
期间
主要
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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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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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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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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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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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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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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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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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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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
附件3
内江师范学院
xxxx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综合测评表
二级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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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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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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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品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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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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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表彰 (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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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表彰 (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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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级表彰(三好加4分、优干加3分,优团干、优团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加2分,军训先进个人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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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 (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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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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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一次 (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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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一次 (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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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达级 (各加2分);超过级再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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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奖(一至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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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竞赛获省级奖 (一至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4分、2分、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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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5、3、1.5分;其它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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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学术刊物(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3、1.5、0.8分;其它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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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体
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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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达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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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文体活动比赛(含体育、书法、绘画、演讲、朗诵、征文等)
获国家级集体和个人一至三等奖由学院认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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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集体一至三等奖,分别加1.5分、0.8分、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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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个人一至三等奖分别加3分、1.5分、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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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校级集体一至三等奖分别加0.8分、0.4分、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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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级个人一至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4分(沱江学子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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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个人一至三等奖分别加0.5分、0.4分、0.2分
院级集体一至三等奖分别加0.4分、0.2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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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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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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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积分相同,则以获奖级别高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次数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过级情况排列。
2.以上加分项目均需附详细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